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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推荐第十二届“安徽青年科技奖”候选人的通知

华体会(中国)-华体会(中国):2010-10-09 作者: 点击数:

各处级单位:
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科协“关于开展第十二届‘安徽青年科技奖’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”(皖科协[2010]65号)文件的精神,为做好我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1、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以及相关表格见附件材料。

2、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推荐1名人选报学校,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4-5名人选到省科协。

3、各单位报送人选的材料有:

(1)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,原件 l份,复印件3份(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)。

(2)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: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,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,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。专家推荐意见表,各一式4份(其中1份为原件)。

(3)代表性的成果(不超过3项)及有关证明材料(复印件):各一式3份,著作附样书1部。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,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,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,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。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、华体会(中国)-华体会(中国)、刊期,被引用情况等。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,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。

(4)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。

(5)被推荐人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(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)。

4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,并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人事处人事科。

联系电话:2901084 电子信箱:rsk@hfut.edu.cn

人 事 处

2010年9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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